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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管理的基本职责

发布时间:2024.11.16 11:11:53

1.制订发展规划,认真抓好落实
民部负责制订全国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殡葬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出年度的分解目标和实施方案。各级政府要把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纳人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的资金投人,重点扶持其发展。尤其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要通盘考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殡葬服务设施合理布局和服务网点建设问题,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而实现我国殡葬服务机构和设施的合理布局。
2.加强法制建设,搞好执法监督
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与管理工作的法制建设,研究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和《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殡仪馆管理办法》和《殡葬档案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并贯彻落实。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提高基层殡葬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加强殡葬服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殡葬管理工作持续稳步健康地发展。
3.深化殡葬改革,提高服务水平
深化殡葬改革,提高火化率,加大土葬改革的力度。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办丧事的新风气,加大土葬改革的力度,制止乱埋乱葬,在非土葬区全面推行火葬,努力提高火化率。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殡葬改革相对落后的地区迎头赶上,拉动全国火化率的增长;保证殡葬改革先行地区巩固改革成果,防止土葬回潮。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适应公众日益增长的殡葬服务需求,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项目,扩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