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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社会工作者的仪容规范

发布时间:2024.11.13 9:09:34

殡葬社会工作者在工作前,面部要洁净。男性社工应将胡须剃净,修剪鼻毛,保持面部干净清爽;女性社工应化素雅的淡妆,不可浓妆艳抹,不宜用色彩夸张和气味浓烈的化妆品。社工在工作前忌食异味食品,上岗前不能吃葱、蒜、韭菜、臭豆腐、榴莲等异味食品,要保持口腔清洁。保持手部清洁,经常修剪指甲,不应留长指甲或在手臂上刺字和文身等。女性社工不应涂有色的指甲油和在指甲上进行艺术彩绘,要勤洗澡换衣,身上不能有异味。
殡葬社会工作者在工作前头发要整齐、干净、清爽、秀美。男性社工的发型以短为宜,不得有头屑,不应剃光头,不应有新潮、怪异的发型,不应染彩色头发,或将头发烫得过于繁乱。头发长度的具体标准为:前发不覆额,侧发不掩耳,后发不触领,不留长发、大鬓角和小胡子。女性社工前发不过眼,长度不过肩部,不梳披肩发型。如果是长发,可将其束起来,宜选用黑色、藏蓝色无任何花色图案的发饰,避免使用色泽艳丽、形状怪异的发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