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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救助保障制度

发布时间:2024.01.16 10:10:03

殡葬事务属于基本民生范畴,理应纳入社会保障体系。2009年民政部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积极争取政府出台惠民殡葬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对生前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由政府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有条件的地区,可从重点救助对象起步,逐步扩展到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埋单。对节地葬法或不保留骨灰的以及土葬改革区自愿火化的,实行政府奖励、补贴,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殡葬救助保障体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惠民殡葬政策已在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10个地级市、457个县(市、区)实施,覆盖5.2亿人口。在殡葬立法中应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明确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措施、责任主体及经费来源,加强政策法规之间的协调整合、衔接配套、细化实化,形成可操作性强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