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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火化时燃烧调整措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7.12 10:10:10

第一阶段 对于当天的第一具遗体,主燃烧室的燃烧可以供给少量的燃料,这种性料供给是以引燃为目的的,如果遗体包裹物和随葬品较多,包裹物和随葬品的自地地况良好,可以关闭燃烧器,只供给随葬品自燃所需的足够而又不过量的肋燃风,许火化时,只供给足够而又不过量的助燃风。再燃烧室应在本阶段加强燃料和助燃团供给,使在主燃烧室未燃尽的物质和粉尘在再燃烧室强制氧化,尽可能地氧化分解技使有毒有害物质在再燃烧室和高温烟道中充分地氧化分解,从而达到降低烟气中法物含量的作用。如果再燃烧室的温度超过设定温度上限时,可以停止燃料的供给,
助燃风不能停供。
第二阶段主燃烧室的燃烧可以供给较多的燃料和足够的助燃风;再燃烧室应供给适是的助燃风,如果温度未达到设定温度的下限,仍供给燃料,但比第一阶段要少些,如果超设定温度上限,可以停止燃料供给,但助燃风不能停供。对于中、高档火化机来说,燃烧的含氧量是否合适,控制系统会自动进行检测控制。对于中档以下的火化机来说,主要靠遗体火化师根据火焰的颜色和大小来观察判断。
第三阶段主燃烧室应逐渐减少燃料的供给,确保必要的助燃风。由于本阶段的燃烧因遗体不同而差异较大,应根据再燃烧室温度情况决定是否供给燃料燃烧,但应继续供给助燃风。
第四阶段燃并持足够量如果燃烧温度超过设定温度的上限,则可不供燃料或少供燃料,但必须供给足够的助燃风。根据遗体的燃烧状况,及时调节燃料和助燃风的供给量,使主燃烧室温度始终保持在额定温度的上限和下限之间。如果主燃烧室温度居高不下,则可通过增加主燃室负压,造成人为的加大热量损失来控制主燃烧室温度,达到调节燃烧到最佳状态的目的。根据再燃烧室烟气排放情况继续减少或停止燃料供给,只供给适量的助燃风。
第五阶段 在主燃烧室温度不超过额定温度的上限时,逐渐加大燃料和助燃风的供给量,再燃烧室由于温度较高,可以只供给少量的燃料或不供燃料,只供给适量的助燃风。
第六阶段增大供量助燃量,持燃烧室温度不低于额定温度的下限。再燃烧室可以少量供给或停止供给燃料,只供给少量的助燃风。
第七阶段本段主燃烧室和再燃烧室燃料和助燃风的供给应逐渐减少,直至停止供给燃料,只供给少量的助燃风。允许主燃烧室温度低于额定温度的下限。
第八阶段主燃烧室和再燃烧室只供给少量的助燃风,不供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