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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机制对殡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调节

发布时间:2021.12.20 14:14:48

市场机制对殡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调节

价格、供求机制对殡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调节

价格机制和供求机制是通过市场上殡葬产品价格的变动和供求关系的变化来影响殡葬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起调节作用。广义的殡葬产品包括殡葬设施和一般殡葬用品,狭义的殡葬产品则指一般殡葬用品,即在殡葬活动和殡葬服务中所耗用的物品。殡葬用品又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按消费者需求程度来分,可分为基本需求用品和附加需求用品;按其功能划分,可分为逝者所“用”物品和丧户及殡葬工作所用物品;按消耗情况看,可分为一次性消耗物品和长期使用或保存的物品;按产品形式来分,可分为有形产品(物质产品)和无形产品(殡葬服务)。

基本需求用品主要指殡葬活动中不可缺少又难以替代的殡葬用品。其中有殡葬服务商品(包括接运遗体服务、殡仪服务、遗体整容服务、遗体火化服务、安葬服务、公基管理服务等)及裹尸物(寿衣)、骨灰盒、慕穴、遗体整容用品等。它之所以是必须而又难以替代的,是因为在社会分工高度发展的当代社会,丧户没有力量也没必要独自完成对逝者遗体处理的全部过程,他们可借助殡葬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设施和服务活动来完成这一工作。附加需求用品是指在殡葬活动中并非一定使用和并非所有消费者都使用的,而且可以替代的殡葬用品。“附加”是因为它只是在国家法规许可的前提下用来满足丧户或逝者生前某些信仰、观念、习俗的需求(如鬼神观念、宗教信仰、民族或地方习俗等),而非遗体处理过程所必需的用品。这些用品有香烛、供品、随葬品及其他宗教仪式所需的用品等。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生产殡葬基本需求产品(主要是殡葬服务产品)的机构由民政部门主办并经营,作为国家事业单位,属公营公益性质。国家对殡葬服务给予免税的优惠政策并同时实行严格的价格限制政策,因此价格比较稳定。一些附加需求用品也因当时物价总体变动不大而相对稳定。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发生了变化。原来由国家主管部门主办的殡葬事业单位现已向殡葬企业过渡,虽然它们仍承担着国家委托的、使部分贫困的社会成员“死有所葬”的公益性义务,但它们作为企业这一经济实体拥有自主经营权。它们通过向市场提供社会所需要的殡葬产品来实现自身的营利目的,因此其产品的价格必然会因市场供求变化而涨落。至于非公有制的殡葬企业,它们本身就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商品生产者。

在殡葬市场上,殡葬用品价格的变动会促使商品供给者和消费者分别作出自己完全不同的反应。当殡葬用品价格上涨的时候,消费者为实现效用最大化,会减少对它的购买。其表现为对基本殡葬需求品降低消费档次,对附加需求品则还包括购买绝对数量的减少。当殡葬用品价格下选时,则购买行为按反方向变化。殡葬用品的生产者的反应则不同。当殡费用品价格上涨时,他们为获得更多利益而大量生产,当价格下跌时则为游免损失而缩小生产规模,甚至转而生产其他产品。价格机制就是通过价格的变动来达到调节殡葬商品的生产和流通的目的。

供求机制是同价格机制共同作用的。当殡葬市场商品价格上涨,在刺激商品供给者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又抑制了商品需求者的消费需求,从而造成了殡葬市场上商品的供大于求,使商品价格回跌。而殡葬用品价格下跌,在刺激需求者增加购买(或提高消费档次)时,又抑制了商品供给者扩大生产的欲望,使之减少商品生产,从而又出现了市场上商品的供不应求,使殡葬用品价格上涨。供求机制就是通过反反复复的供求变化来调节殡葬商品的生产和流通。